信件信息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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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主题: | 毕业生劳动合同 |
具体内容: | 您好,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,准备签订劳动合同,请问劳动合同里有什么必备的条款需要注意的吗? |
发布时间: | 2017-10-16 |
回复信息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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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内容: | 答:您好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:(一)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;(二)劳动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;(三)劳动合同期限;(四)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;(五)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;(六)劳动报酬;(七)社会保险;(八)劳动保护、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;(九)法律、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。 |
发布时间: | 2017-10-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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